一、科技伦理定义
科技伦理是指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关系的思想与行为准则,它规定了科技工作者及其共同体应恪守的价值观念、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
二、科技伦理工作的必要性
随着新科技革命和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成为决定国际民族前途与命运的关键因素。就在人类享受科学带来的极大便利的同时,人类也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它既能对社会发展起巨大的推送作用,同时它也能对社会发展产生负面效应。
因此,科技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他们的特殊能力决定了首先应该承担“预见”的伦理责任,即科技工作者应有意识地综合考量科技的社会文化因素,思考、预测、评估其从事的科技活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主动把握研究方向。
三、科技伦理工作的职责
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责任指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科技活动中的个人和团体在整个科研活动过程中应当使自己的活动及其成果有利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并承担由其活动和成果所直接造成的有害人已的后果。具体来说就是在科研选题、立项时、在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科技成果应用中科技人员应承担的伦理责任。
四、科技工作者承担伦理责任的实现机制
1.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教育。
在科技伦理责任观的形成与落实过程中,教育机制的保障作用不容忽视。通过教育,培养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伦理意识,使其在坚持科学的真理性的同时,尊重伦理道德规范,尽最大努力减少科技发展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要利用榜样的道德力量来激励教育科技工作者,如先进、模范人物的责任示范,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等方式,激励人们学习和遵守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增强科技伦理的约束力。
2.建立完善的伦理责任奖惩机制。
科技工作者伦理责任的实现也要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使遵守科技伦理责任的行为模式成为社会的常态。如通过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道德损誉等途径来否定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的某些观念、行为,给其造成一定的压力,以激发其自身的反省能力,对于之前的观念和行为进行改正,以获得经验教训,提升自身素质。对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积极履行伦理责任的行为和努力给与肯定和奖励,使其自我价值的实现得到认可以及获得自身价值最大化,这必将极大地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3.成立伦理监督委员会,加大监督力度。
产研院于2020年6月30日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即落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组建医学伦理委员会,部署开展医学伦理审查等相关工作,全面推动研究院医学伦理的发展,为研究院的发展提供伦理保障。